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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管理的通知
作者:安徽太阳禽业有限公司 浏 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09-11-7 13:42:04

随着公司规模日益壮大,员工人数的增加,为了上下班交通的便利,员工拥有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。同时给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增加了压力,为了严肃交通法规,确保员工出行安全,为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,现就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的管理做以下规定:

一、车辆管理

 1、实行职工车辆进入公司查验《出入证》制度。

 (1)公司所有拥有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的职工于10月8日之前向所属部门或单位如实填报个人材料(统计表附后),交验驾驶证、行驶证、保险证复印件(电动车暂不要求交验证件)。各部门或生产单位负责人于10月10日前将所属员工统计表统一交行政管理部备案。行政管理部对证照齐全的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发放进入公司《准入证》,对证照不全的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敦促其尽快完善手续,完善一个办理一个。

 (2)公司职工新购置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的,自行到行政管理部登记,办理进入公司《出入证》。

 (3)自10月11日起公司及各分支单位门卫开始查验《出入证》,凡证件不全的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禁止驶入公司,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监督,督查办、行政管理部统一稽查,发现一起,处理一起。

 2、厂区内车辆行驶、停放规定。

 (1)职工驾乘证照齐全的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到达厂大门时一律下车,接受门卫查验《出入证》,所有厂区道路限速5公里/小时。厂区范围内职工办事、食堂就餐一律不准驾乘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。

 (2)车辆进入厂区后按顺序停放在停车棚或由门卫指定停放地点,其他非停车地点一律不得停车。车辆停放妥当后必须上锁或采取其他防盗措施,以免被盗。

二、驾乘人员的管理

 1、实行《安全驾驶承诺书》制度。凡拥有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需上下班使用的职工,必须同公司签订《安全驾驶承诺书》(附后)。由所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在10月10内随车辆备案资料一并交行政管理部。

 2、驾乘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的职工必须具备的行为规范。

 (1)保持车容整洁、车况良好。

 (2)遵守《交通法规》,做到文明驾驶、礼貌驾驶。

 (3)驾乘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时要配戴安全头盔,严禁超速行驶,酒后驾驶。

 (4)服从公司管理,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。

三、相关违规的处罚规定

 1、违章停车、超限速行驶、无《出入证》进入公司、不戴安全头盔、搭乘人员侧座、车容不整及违反公司厂区行驶、停放规定的,处以乐捐20元/次。不服从管理,强词夺理的视态度给予说服教育、书面检查、不予评优、停职查看等处理。

 2、饮酒后驾驶处以300元/次的乐捐,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,连续三次饮酒驾驶的报行政管理部作待岗处理,三次以上予以辞退。

 3、醉酒驾驶的一经发现,强制约束其醒酒,报行政管理部作待岗处理,并处以1000元/次的乐捐,连续两次醉酒驾驶车辆的员工一律辞退。

 4、各部门或分支单位负责人(食品公司各班组以班组长为负责人,各班组长和办公室人员以经理为负责人)协同督查办、行政管理部对员工违反1-3项规定的行为进行管理,对第1项违规行为可以直接处罚,对2-3两项提请处罚。对知情不报、知而不管的部门负责人一经查实,按违规同标准处罚。门卫疏忽未查验的并处10元/次的乐捐。

 5、酒后驾驶、违规驾驶的职工不能正确认识自己错误,不接受处罚或态度恶劣的除公司行政处罚外,另上报公安交管部门处理。

四、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允许驾驶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,确实因公需要经常驾驶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出行的,必须保证车辆手续完善,车况良好,并得到上一级领导批准后在行政管理部备案方可出行,否则发生的意外事故,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
五、公司下属生产单位按照通知精神,负责人直接抓好此项工作,督查办、行政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检查。生产单位职工驾乘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到公司办事,公司职工驾乘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到生产单位办事,依照此通知规定办理。

望公司各部门、分支单位接此通知后,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,按照通知精神积极实施,正确处理好公司和员工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,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
特此通知
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安全承诺书

本人         是安徽太阳禽业有限公司在职员工,现在           部门(厂、场)          岗位工作,自己拥有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车一辆。

车牌号码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驾驶证  已□办  未□办,号码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
行驶证  已□办  未□办,号码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
保险证  已□办  未□办,号码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

本人承诺如下:

一、本人接受公司关于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。

二、本人保证做到遵守交通法规,不酒后驾车,不开超速车,不开证照不全车,谨慎驾驶,文明驾驶,安全驾驶。

三、本人愿意参加驾驶人协会,会员证号码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,积极参加公司和政府交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。

四、本人保证驾车时佩带安全头盔,上班前配合保安检查,在太阳公司厂区推行,车辆有序停放。

五、本人按规定缴纳车辆强制保险,另购买商业保险种类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等,保险额度为         

六、本人驾驶车辆违规时,虚心接受批评,主动承担处罚。

注:以上需填空内容,各承诺人对应车辆性质,有则填,无则空。

承诺人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年   月   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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